以德报怨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徐晓
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歹徒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与歹徒斗智斗勇最终占得上风,面对精神崩溃、瘫倒在地的19岁的歹徒,李建华拨打120急救电话,让歹徒得到及时救治。李建华的行为在社会上引发广泛的争论。(2008-04-09南方都市报)
http://news.163.com/08/0409/05/492J8D1E00011229.html
李建华的行为不是第一例,同样在山东,3月中旬,济南出租车司机刘彦友被劫匪捅了两刀,之后刘彦友夫妇却为在搏斗中受伤的歹徒垫付了医疗费。针对这种情况,有媒体发表评论指出,这个看似平凡的举动,无意间为社会作了以德报怨的完美示范。为什么要这样讲?因为,不论是西方的耶稣或东方的释迦牟尼,都提出人类的最高境界是“以德报怨”。而在我们的现实中,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难的。“农夫与蛇”的故事深入人心,睚眦必报成了人们的行事准则。
从情感上讲,偷窃且杀人是双重的犯罪,我们很难接受对入室偷窃且杀人的歹徒“以德报怨”。从维护法律尊严来讲,在一个健全的法制社会,一切违法行为必须加以惩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不应对犯罪分子“以德报怨”。
但李建华却说:“他犯了错误,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我不希望用一种暴力方式去对待他,就算把他打残废了有什么用呢。我当了很多年的幼儿园老师,对待犯错误的孩子,最好的方式就是用行为去感化他。”
“用行为去感化他”,这话朴实而有用。在李建华的眼里,这位19岁的青年分明还是一个孩子,我们无从知道他犯罪的原因,但从他现场的表现看,他不像一个凶残的惯犯,相反,他有可能是一个初犯。当然,不论初犯还是惯犯,犯罪都应受到惩罚。但“以德报怨”、 “用行为去感化他”比只是惩罚起到的作用应该更大。
从历史上看,以德报怨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种超高境界。春秋时期的齐桓公在与公子纠争位时曾挨过政敌管仲的一箭,差点要了命。应该说齐桓公与管仲之仇不共戴天,可是,当他登上国君之位后,却以政治家的敏锐,桓公意识到齐国的发展需要管仲这样的人才,听从了师傅鲍叔牙的劝说,以博大的胸襟宽容并重用了管仲。由于齐桓公以毫无芥蒂的重用回报当年的一箭之仇,深深地感动了管仲,从此,管仲便尽心效力国事,鞠躬尽瘁,最终助齐桓公实现富国强兵,成功进行了“尊王攘夷”,率先登上春秋霸主之位,成就了彪炳千秋的历史伟业。
同样的故事还有战国时期的另一名人蔺相如,蔺为国家计而不与廉颇计较,用“以德报怨”赢得了廉颇的负荆请罪。
我曾给学生讲过一篇散文,题目叫做《把伤害留给自己》。文章讲的是二战时期的故事:有两名战友在与德军的战斗中与部队失去了联系。两人不仅是同乡,而且是很好的朋友。两人迷了路,在森林中艰难地走了十多天。幸运的是他们打死了一只鹿,可以艰难地活下去。在一次与德军的遭遇战中,经过激战,他们巧妙地避开了敌人。就在他们自以为安全时,走在前面的年轻战士中了一枪。那晚,未受伤的战士一直念叨着母亲……第二天,部队救出了他们。30年后,受伤的战士说,我知道是谁开的那一枪,他就是我的战友……但当晚我就原谅了他。我知道他想独吞剩下的鹿肉活下去,我也知道他活下去是为了他的母亲。……我们又做了二十几年的朋友,我没有理由不原谅他。文章写到:一个人,惟有以德报怨,把伤害留给自己,让世界少一些不幸,回归温馨、仁慈、友善与祥和,才是宽容的最高境界。
李建华虽然只是一位普通的退休老师,但她的所为与历史上的那些人物所做的事本质上没有什么两样。她在生死关头用一种母爱和教师的爱心去眷顾一个扭曲的灵魂,这不仅可以感化这位犯罪青年,而且,这种感化对于社会和谐有着积极的意义。因为,只有刚性的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柔性的道德教化相结合,我们这个社会才会达到真正的和谐。
20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