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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第1-10条
张茵终于出来回应舆论了。内地前首富、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在东莞首次就“血汗工厂”之说做出回应。她表示,“玖龙员工的薪水都是优于同行业的,其中93%的员工的福利待遇是优于国家规定的福利标准的,只有7%的员工在福利待遇上的管理还存在着漏洞和不完善之处”,据此,她否认香
作者:郑渝川
发表时间:2008-05-08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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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错大门罚款300元!”可能大家会问,“这是什么门啊,走错了就罚300?凭什么呀?”这决不是什么笑话,这是“玖龙纸业”的厂规。全国政协委员、女首富张茵就是这家企业的董事长。
因为“走错门”出事的不只是玖龙纸业的员工,当年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因为“走错门”——
作者:大唐2008
发表时间:2008-04-2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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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茵,血汗工厂,玖龙血汗工厂,什么是血汗工厂
张茵的玖龙纸业----血汗工厂!
“06年女首富张茵办的是‘血汗工厂’”——这是香港“大学师生检查无良企业行动”(SACOM)的调查结果。这个结果出来后,大家当然是对张茵一顿斥责:“血汗工厂”本就不光彩,
作者:awo
发表时间:2008-04-23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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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时评,也最容易对着时评骂娘。我认为,时评应该是一条鞭子,褒的时候,不能为被评者叫好,更不能叫“万岁”,要让他时刻觉得有条鞭子悬在头上,充满敬畏;鞭的时候,要有力气,打得准,打得它出血,丑态百出。可是,看看周围,情况正好相反,褒奖时评的作者很容易就成了盲目的粉丝,兴奋得满脸通红,对被评者顶礼膜
作者:潜艇
发表时间:2008-03-2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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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雪慧的文章《替本群体代言真的天经地义?》(昨日个论版)讲了一些被人遗弃已久的政治常识,不过具体到张茵的三份提案,我不认为它们代言了任何群体,那只是一个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结果,只能代表张茵她本人。
若说张茵代表“本群体”,谁是
作者:南都社论
发表时间:2008-03-20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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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茵提案引发的争论还在继续。南方都市报发表专栏文章《替本群体代言真的天经地义?》,作者肖雪慧认为,代表、委员们表达本群体利益诉求“本来很不正常”,但因“许多人很难生出对选民负责的意识”,“所以很不正常成了很正常”。这有点希望人们再次回到30年前务虚岁月的味道。
作者引用伯克的话说,“议会是一个具有
作者:大势所趋
发表时间:2008-03-20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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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上,企业界人士表现引人注目。他们的诸多言论之是非曲直,可说一目了然,舆论哗然、批评如潮,再自然不过。不过,围绕全国政协委员、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的三份提案发生的争议,出现了一种需要辨识的倾向性看法,即认为代表、委员们表达本群体利益诉求很正常。在这个问题上,反对者质疑的只是:当资方代表、房地
作者:南都个论
发表时间:2008-03-19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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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议国家修改劳动合同法引起的争论,2006女首富张茵日前表示,“已经做了总结,以后再也不会说了”。从后半句可以看出,张茵很气很伤心。我想对张茵说一句,尽管生米已成熟饭,但论战才刚刚开始,一部有致命缺陷的法律不可能坚如磐石。所以,今后时间方便的话,你应当继续说下去。
下面这个例子或许可以帮助张茵
作者:大势所趋
发表时间:2008-03-13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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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报的社论在短短一周内两次关注了张茵抨击《劳动合同法》的事件,不断拓展了这一事件背后所彰显和昭示的社会意义。3月11日社论《不是张茵误解法律,而是公众误读张茵》彻底揭去了“误读”这一暧昧说法温情的面纱,直言“当公众舆论的大部分焦点集中在如
作者:南都社论
发表时间:2008-03-13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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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张茵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游星宇的独家采访,直面回应关于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在3月10日一场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目前部分企业老板对《劳动合同法》看法不是“误解”而是“责难”,并把矛头直指在两会上提出完善《劳动合同法》的全国政协委员、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称愿意和她上电视PK一事。
张茵
作者:小敏
发表时间:2008-03-12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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