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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07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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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簿 (共有 公开留言 75 条私人留言 17 条) 我要留言
夏之荷 夏之荷  
记得就来一下.以后很忙。
留言时间:2008-08-15 10:57
我的愤逗 我的愤逗  
在奥一,你的更新很慢
留言时间:2008-08-12 18:23
MichealWong MichealWong  
也真不知道拍的怎么样,楼主把它说得这么好,想必一定有许多可看之处,希望可以认识楼主。QQ782407343
留言时间:2008-07-12 01:06
朗戈 朗戈  
有感而发,笔气清新
留言时间:2008-07-11 00:39
新客家人 新客家人  
高产博主,佩服!
留言时间:2008-07-09 22:37
钦佩你的人(游客)  
私人留言
博主登录后可见
留言时间:2008-06-25 09:45
新客家人 新客家人  
谢谢支持!             请为郑筱萸立碑2007年5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判决,郑筱萸依法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后,郑晓萸提出上诉,认为自己有自首表现,理应从宽处理。看来,郑晓萸对自己犯下的滔天罪行并没有清醒的认识,也没有丝毫的悔意。同年7月10日,《检察日报》一条新闻含糊说: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告,维持一审法院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的死刑判决。在郑筱萸被处死刑周年之际,有些想法不吐不快。  当郑筱萸及其亲信先后被中央纪委查处时,舆论一致好评,终于有人来为老百姓看病贵以及因病得祸的问题“买单”。但是,很多的评论无非是以事论事,而没有触及郑筱萸案的根本。看看郑筱萸所作所为造成的恶果:  律师朋友介绍的一个真实案例,某女士因脸颊凹陷,到深圳一家医院做整容手术。院方给其注入奥美定填充。术后,她不仅没有达到医院整容广告所称的效果,更为可怕的是,注入的药物在她的脸部游走到耳朵、鼻子、额头等部位,使她饱受折磨。听了之后都感毛骨悚然。她要告医院,医院振振有词:这是国家药监局批准的药物,我们按照要求做了,发生的问题责任不在院方。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研究后认为,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这位女士确实无法打赢这场官司。要打,也只能和药监局打。这是明摆打不赢的。上网一查,像她这样的受害人难以胜数。  “齐二药事件”,仅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就有13人死亡。  还有“欣弗事件”、“佰易事件”……  我们切身体会到,尽管国家采取了很多措施希望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但是无法享受(感受)到药价下降带来的丝毫好处,因为只要那种药品一旦降价,立马“见光死”(《19次药品降价令成了“见光死”》,汉网2007年2月11日,来源《长江日报》)。药商和医院总是能够通过改头换面来规避国家的规定,榨取老百姓的钱财。据报道,仅2004年,药监局就受理10009种新药报批,其中没有一个是真正的新药即新化学实体,绝大部分是中国药典中已有的药物,仅是对剂量、给药途径或用法方面做了变更(东方早报:《透视一年一万种新药的“中国奇迹”》,人民网2006年2月15日)。  上面列举的,只是郑筱萸案件涉及的冰山一角,还有更多的恶果,需要假以时日才能显现出来。  不客气地说,郑筱萸的所作所为,不仅仅是为他自己及家人谋财,与药商一起谋全国人民的财;更为严重的是,他的所作所为,还危害了全国人民的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说他是谋财害命,一点也不为过。  即便是比郑筱萸更高级别的腐败分子,他们的危害可能也局限于一时一地。因此,这不是一个单纯的腐败案件,它不仅破坏了国家的医疗管理秩序和公务员的从政廉洁性,更为要害的是,它还危害了全国人民的生命健康,摧毁了老百姓对中国医药体系的信任底线!  中国民众是一个容易健忘的人群,南京大屠杀的纪念遗址里,经常可以看到年轻人在嬉戏打闹,与肃穆和哀思的气氛格格不入。这也是笔者写这篇文章的诱因之一,否则,再过几年,这个令中华族群健康受到重创的罪人,以及上面列举的和没有列举的事件,可能很快就会淡出了人们的记忆。  但是,我们一提到卖国贼,可能马上联想到“秦桧”这个名字,很重要的原因是人们为他立此存照,使后人感叹“人从宋后羞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全国政协会上提出了“八荣八耻”,郑筱萸触犯了其中六条;中央也提出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基于上述理由,斗胆呼吁:请为郑筱萸立碑,让他作为一个危害中华民族的败类,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为其他正在贪、想要贪的贪官作个警示。  请为郑筱萸立碑!
留言时间:2008-06-16 18:05
新客家人 新客家人  
编辑不知为何没将我的文章《请为郑筱萸立碑!》放到最新博文,请顶一顶,值得一看。
留言时间:2008-06-16 17:12
bebebear bebebear  
关键在于两处:第一,莎朗CRY是被藏人的说法感动所致;第二,藏人问,你会不会为此写下你的体会?莎朗说会。然后说她的体会:有时候,你不得不低头去帮助一些(你不喜欢)对你不好的人(“你”指藏人)。这就是她最大的体会。(不译作教训)——没有帮助的诚意,不存在半点对灾区怜悯之情,何来感动到回心转意?如果结合着视频看看,就非常清楚。我认为中国外交部在此事上的处理十分得体。您可以去看看。另外,在民间存在抵制情绪,这是十分正常、可以理解的(原因我已提到)。另外,如果我没有猜错,她已经被列入中国出入境的黑名单。
留言时间:2008-06-05 23:19
夏之荷 夏之荷  
我个人认为韩寒的翻译没有问题,语感\情感转换都很符合莎的原意. 如果你没有看过原香港电视台报道的原视频,我博客贴有,你可以自己反复去琢磨前后的意思。
留言时间:2008-06-05 10:11
bebebear bebebear  
我觉得韩寒的翻译有问题,他的所谓忏悔及国人暴怒论,是建立在他对莎朗的话的误读之上的.我觉得您引用他的文章之前,也应该找一位精通英文的朋友先翻译一下.毕竟你们身份特殊,会影响很多人的.
留言时间:2008-06-04 21:38
夏之荷 夏之荷  
是春春
留言时间:2008-06-01 17:13
WFLUCKDOG(游客)  
博主这个头像很强!跟前几个一比,倒不象你了,不是李宇春吧?
留言时间:2008-06-01 17:03
奥一博客编辑 奥一博客编辑  
您好,奥一网现举行“我爱我家”亲情博客大赛,参赛家庭均有机会参加在广州香江野生动物世界举行的“与兽同行,欢笑全家”网友欢聚活动,以及获得由奥一网独家提供的参赛大奖。参赛细则请到http://blog.oeeee.com/z/family/index.aspx,谢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留言时间:2008-05-13 10:55
(游客)  
你们是不是又遭暴力. 长平被免?
留言时间:2008-05-06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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