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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过"最牛钉子户"诉说愤怒和梦想 |
2007-03-30 1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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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最牛的钉子户,几日来呼啸江湖,关于这个孤岛的新闻,铺天盖地,即使是刚刚过去的两会,其热度恐怕都难以相比,堪可与之相提并论者,大概只有03年的孙志刚案了。
从一张小小的图片入手,中国的各种新闻媒体都进入角色,开始了自由的报道和评说。和以前涌动江湖的新闻评说不同的是,这次的热议,完全是自由的,不打引号的自由。这种自由甚至包括官方媒体的自由,而这,在以前的舆论大潮中,是不多见的。包括孙志刚案、黄静案、SARS、宝马撞人案在内的历次舆论大潮,在网络风起云涌后,很多时候,平面媒体或躲躲闪闪,或欲言又止,或先加入后禁口,或先观望后热烈,总之都能见到那只“看不见的手”在背后按开关的痕迹。关于最牛钉子户事件(姑且称之为事件)的报道和评议,控制的痕迹似乎都不见了。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奇迹,让网络和官方媒体一起,托起一栋因房主不肯拆迁而孤伶伶存于大坑中的小屋?
我相信:这幢小屋的存在是一种奇迹,这次的舆论大潮也是奇迹。前者的发生或因重庆执政当局的温柔、或因房主的“强硬”;后者的发生,则是千万中国人透过那幢孤立的小楼,在诉说着一个长久在心中躁动的梦想,这个梦想就是:我该拥有完整的财产权,我的财产权不能被不羁的权力随意侵害。
新中国在推翻“旧社会”所有的财产关系的基础上产生,打土豪、分田地之后,革命的参与者其实已经成为了准无产阶级,因为除了一日三餐必须的粮食和少量个人用品,包括土地、房屋在内的私有资产,已经只是名义上的拥有。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和合作化运动,名义上拥有的资产也不再拥有,那时,你不仅没有所有权,即使使用权也是可以随便剥夺的。几十年中,不管是革命的还是反革命的,本质上都是标准的“无产阶级”,全民所有的最大实惠,就是赚得一个“主人”的虚名,除了少数的特权者,谁也没有可以自己支配的财产,特别是不动产。
拨乱反正之后,我们开始羞羞答答的承认个人的财产权。不过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比,个人财产的重要性几乎微不足道。多少时候,为保护国家财产丧命者被封为烈士,写入教科书,而如果为拯救私人财产死了,得到的只会是要钱不要命的评价。公产被偷被抢被人为损坏,公安部门尽心尽力去破案;私产遭遇同样问题,公安部门可以不闻不问。当公产与私产发生利益冲突时,我们的司法体系明显倾向于“维护国家利益”,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即使你提供了确凿的证据证明你从银行取款机取到假钞票,你都难以打赢一场和银行的官司。
更严重的当然是,私有财产被公权力肆意损害。我们崛起的城市,我们哄隆隆的工业园,我们花园式的大学城,都是在原来的农田或被拆除旧房的基础上建成。地方当局可以无视居民的居住现实,无视被拆迁后房主们因再买不起房而无家可归,无视被拆迁人可能因为拆迁而失业、而生计无着,为了政绩、为了美化、为了卖地款,随意批出地皮,随意更改“规划”,使大量城乡居民陷入生存困境。即使在宪法已经写入了国家保护私人合法财产条款的几年后,因各种原因而损害私人财产的情况,并没有停止发生,也没有因此而减少。对这栋小屋的关注,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除了那个完整的财产梦,也是人们在倾泻多少年来因权力侵害私产累积的愤怒。
在《物权法》刚刚通过的当口,重庆那栋小楼适时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人们为此喊出“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的声音。我们没有国王,但是我们有比国王更肆无忌惮的权力,国王只有一个,未被约束的权力在中国大地却无处不在。这些权力,构成了对中国人拥有完整意义上个人财产的严重威胁,甚至可以说,如果我们没有把权力拒之门外的权利,那么我们根本就没有私有财产,我们还是准有产者,半个无产者。
现在,任何细节的探讨都没有意义,我们需要的,其实就是在中国大地实现拥有完整财产权的梦想。那栋拒绝拆迁的小屋,就是梦想的象征。重庆市当局为什么偏偏留了这栋楼,是因为他们“依法办事”还是楼主确有“强硬”背景,这不重要;法律漏洞,比如说我们只公布一个笼统的赔偿标准,没有公正的第三方对拆迁房屋单独评估,也不重要;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只有70年的使用权,更不重要。为什么?因为,这栋绝世独立的小楼,催生了千万人的梦想,共同的梦想产生的力量足以摧毁一切意欲阻止梦想实现的邪恶企图。只要这是中国人共同的梦想,法律漏洞将会被填补,操作细节可以逐步建立,侵害者也必因恐惧而却步。 当然,这梦想的实现绝不会因一次呐喊而实现,但是,它已经被明确表达出来,一次不行,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直止梦想实现,就象马金路德的梦想在美国实现一样。
最后一个问题,官方媒体为何与网络不谋而合、未受限制?当然不是因为他们也急于要表达这样一个梦想,而是因为,当局看到了借用此事件“调控”房价、为房地产降温的希望。用民间的声音直接警告地方当局,自然比红头文件更为有力量。还有什么比鼓励民间一个个的个人和你面对面讨价还价更有效?
寄予希望的,是那栋小屋。就算它明天就被铲平,也无改于它已经拥有的象征意义。不能要求屋主为抽象的意义而顽强战斗,只要是自愿选择,不管是和开发商达成协议还是继续抗争,都应该得到尊重。有网友劝吴苹夫妇见好就收,呵呵,虽说是一家之言,无可非议,但这句话其实没有必要说,谁不知道见好就收?不过如果人家认为还有权利和尊严需要维护,为此需要继续努力,你该不该尊重人家的选择?不是所有人都只看到金钱,包括美国那个不肯让坐的老太太。对那位去年过世的老太太,你是不是也要说一声:见好就收?
对于房主,也许可以说一声见好就收,但对于那么一个梦想,只能说,奋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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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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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30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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