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笔记(28):禁摩是场政治博弈 2006-11-2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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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网友将禁摩摆到了与汽车抢路、甚至说到了富人对穷人的掠夺,这未免太过于上纲上线,禁摩问题的出发点,主要还是治安上的,是出于治安需要的政治决策。将这一问题,上纲上线到贫富决裂的层次,说说气话可以,但实际上是错误的。而有的媒体故意拔高到所谓的“重立城市国际形象”,这就纯粹是拍马屁拍到马蹄子上去了。

禁摩的政治背景
禁摩事实上,是广州政局变化的一个结果,林去职贵州,朱新任广州市委书记,摆在其面前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治安问题。要注意到朱就职后,第一件事就是到广州市公安局调研,调研的内容,就是治安问题。广州严重的双抢问题,导致居民的安全感严重下降,群众严重不满,这一情况危胁到政府行政能力和社会影响。
同样重要的是,从当前大吹和谐之风的政治气候下,政府不得不直面社会稳定问题。而广州治安问题,己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和谐观感的痼疾。一个城市,如果没有安全感,哪称得上什么和谐?因此,无论从官方还是民间,广州都迫切需要解决当前的治安难题,尤其是群众意见极大的路面双抢犯罪问题,新班子上任的第一把火,就烧向了治安。
珠三角严重的治安问题给警方巨大压力,警方长期以来,对此问题的解释是三个,一是摩托车犯罪本身的突出特点:流动性大、速度快、便捷、隐蔽性强、取证难、导致办案成本高、打击难度大,人力物力都无法满足。二是法律问题,法律日益向人权方向靠拢,罪名成立更靠证据,同时原有的双抢定案标准偏低,打击缺乏力度,警方未转变观念,在技术配备手段上不够充分,在新条件下不知如何办案。由于前两个问题,又引申出另一个问题,就是人力物力不足,警备技术落后等等。
第二个方面的问题,己于今年通过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获得了有效解决,留下来的主要矛盾就是第一个问题。而摩托车犯罪本身的问题,一直成为治安问题的借口和理由,警方内的殆工情绪是巨大的潜流。
东莞刘志庚上台后,同样也是针对治安问题下重药,采取严打、禁摩的手段,顶住了压力。东莞禁摩下的狠手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广州采取这一措施。
禁摩在广州争论了很多年,一直由于反对声浪大政府不敢下决心,禁摩者注定会被置于舆论的审判台上。强悍如林树森之流,对禁摩也只敢停止新车上牌,让摩托车在报废年限之后自生自灭。新班子出台这种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措施,在政治层面上,是一场“条”(公安机关)与“块”(地方政府)的政治博奕。
这场博弈的潜台词就是:“好吧,既然如此,那我顶住一片骂声也把摩禁了,现在治安问题再搞不好,那就没有理由了,你们看着办吧。”通过堵死公安的借口,逼迫警方强力改善治安现状,而这场博弈中,摩托车作为牺牲品,被摆上了台面。


现实治标的禁摩

正如很多评论所指出的,珠三角治安问题有很多成因,摩托车绝不是根本问题。整体的社会环境变化、城市化的负面问题、社会阶层矛盾、法律问题等一系列问题的综合体。其中有三个长期性问题,在最近的十至二十年内无法解决:
其一、 财富分配严重不均问题。犯罪份子的犯罪手段日益凶残,夺财不惜伤人夺命,有明显的报复社会迹象,社会公平、公正严重不足,资源的权贵化与马太效应的共同作用,使财富分配上的调和越来越远。
其二、城市化问题。中国近二十年来大规模的人口流动,造成了生活观念上的巨大变革,城市管理上的仓促应变,城市在消化人口、吸纳人口、安定人口的能力显著不足,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中难以取得立足,种种条件失范都使社会越轨的环境更宽松。
其三、社会设置辅助体系问题。中国的发展过程中,经济挂帅严重忽视了社会设置辅助体系的建立,辅助体系包括社会保障、医疗、民间组织、民间慈善机构、社会化救援力量等等。
无论是改良派还是激进派,在目前来看,都无法为积蓄了近二十年的大国之病,提出治世良方,这个车轮的惯性还将运转很多年。无论是支持禁摩者还是反对禁摩者,都无法为当前珠三角的治安问题,设计一个完美的思路,因为病灶是时代性的、全国性的。
然而,老百姓对于治安问题的期待,是不可能等上二十年的。除了慢性治本,同样需要急性治标。在公共场所安装电子眼、严打等,都是这种治标作品,禁摩就是与之配套的另一项治标之策,事实上,除了治标,也似乎没有更好的办法。
为什么选摩托车开刀?那是因为禁摩确实会产生一定效果。犯罪工具能够提供某类犯罪的便捷性,这是可以理解的,就象有枪在手,会引致枪案发生率增加一样。摩托车在珠三角是最普遍的犯罪形式,其本身的特点使其在当前成为一项低成本、高回报的作案工具,将目标指向摩托车,并不是一点理由也没有的。
有网友将摩托车与菜刀作类比,这未免又过于简单化了。即便是菜刀,也被作为管制刀具不能上飞机,说明它并非是不存在危险性的。从办案难度上来讲,菜刀作案比摩托车作案,在办案难易度上,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几乎每个国家,出于现实情况的需要,都会对一些有潜在危害的物品,进行严格管制,例如带有幅射性的工具、剧毒药品(氰化物)、枪支等。
汽车抢劫犯罪确有上升势头,然而由于汽车目标大、使用限制多,在查办时比摩托车要容易得多,有网友举例说深圳发生了汽车抢劫案,事实是当天上午发生,下午便己破案,换为摩托车,可能就不这么简单。
禁摩到底有没有效果?从深圳关内的情况来看,不能说一点效果也没有,东莞刚实行禁摩,我这两个月来经常听一些朋友的意见,是“有所好转”,尤其是路面抢劫上,有较大程度的控制,但还没有出现“根本好转”,这也恰恰说明禁摩是个现实治标方案。

广州禁摩中的失策

广州禁摩作为治本之策,可以看到支持与反对者都堪称甚众。支持者是真正最有说话权的人,往往是那些自己或亲友遭遇双抢切身之痛的人,深知摩托车抢劫带来的创痛和无奈。而反对者也甚众,这里面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禁摩措施的简单和缺少铺垫,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一、过于急燥,未认真区分广州本地摩托车和外地摩托车。
摩托车作案,多为套牌、假牌、外地牌、无牌的摩托车,而广州本地居民的自用摩托车,由于作案的成本高、不易逃避,因此犯案者少。禁摩的作法,应该采取三步走:
第一步,限制外地摩托车进入核心城区。
第二步,集中力量清查套牌、假牌及外地摩托车。
第三步,本地摩托车采用严格管理,如重新登记上牌、禁止转让交易、每年进行刑案年审、车主发生刑案时负连带责任、打击代买等手段。
第四步,加强套牌摩托车管理。
二、措施简单粗暴,一禁了之。
未充分考虑到摩托车主受损情况,对于本地上牌的摩托车,缺少安抚性的措施,如根据使用年限进行赎买、公交补偿,帮助摩托车进入旧货市场登记交易等辅助工作。
对于受影响最大的、以摩托车搭乘为生的失地农民,缺少前期的职业辅导和就业准备。
三、打击面扩大化,未区分超标电单车与一般电单车的区别,将所有的电单车用户胡子眉毛一把抓,统统纳入禁行之列,从而损害了更多的市民利益。正确的做法,应是限制超标电单车纳入禁行范围,禁止超标电单车入市,免费将未超标电单车纳入牌照管理,减少打击面扩大带来的反弹。
从这一点来看,广州的禁摩,起码应该有半年以上的周密准备工作,才能大规模铺开,而出于对治安问题的迫切心态,匆匆忙忙出台一个政策,其中不完善的矛盾充分暴露于市民眼前,这一失策,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政府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上的问题,缺少重大公共政策出台前的铺垫和善后措施,在行政思路上缺乏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意思,这一点应作深刻反思。

网上博奕的利益集团

博奕的最主要战场,是在互联网上,关于禁摩的博奕,可以看出明显的五类人,四个利益集团:
一、以摩托或电单车为代步工具的市民。这批人是直接利益受损者,最大的问题是在于损失未获有效补偿以及日常的出行方便问题,广州市区内的公交己相当发达,出行主要是快捷问题,而非有和无的问题,因此不是根本矛盾,未获有效补偿是最大问题。在网上,这批网民的意见表达得比较强烈。
二、以摩托车为谋生工具的市民或失地农民。这是受损最大的一批人,但在互联网上,却是最沉默的一批人。他们缺乏更多的谋生技能,只能依赖摩托车搭客为生,解决这批人就业,除了职业培训和市、区、村三级社会保障之外,还要尽可能开发社区服务的职位,容纳摩托车手,相较而言,社区服务职位更适合这批人,现代企业中他们也同样无法生存。
三、时评家或自由主义者。这批人是非受损群体,也是在网上意见表达得最为充分的人群,所依据的是法理和自由主义原则,但网上意见表达过于空泛,缺少力量。
四、摩托车产业链条利益集团,这个产业链上的人群是间接受损者。全面禁摩后,意味着这个行业将要彻底退出广州的庞大市场,并可能在连锁效应下,退出巨大的珠三角市场,因此这一利益集团在反对禁摩的观点上更加坚决、更加有组织性。目前最有影响力的网文,据我所知,恰恰是出自这一产业链条的代言人之手,由于他们更加懂行、更加专业,因此网文也显得更有水准和力量
五、跟风者。这批人就不用说了,这是互联网天生的产儿。

穗莞禁摩后的影响

一、一些政策将会得到修正。在强大的舆论反弹情况下,一些过急、过大的政策会做出一定修正,可能性最大的应是对电动车重新厘定,将超标的电单车与不超标的电单车实行分而治之。由于除深圳外各市都无立法权,因此厘定的任务主要在省人大,明年三月的全省人大,有可能会并出台广东省的政策法规,在全省施行。除此外,旧摩托车的补偿或转卖有可能会出现一些变化。
二、继穗、莞及深圳关内之后,佛山、中山等地可能会继而效仿,进一步限制摩托车,摩托车在珠三角的生存空间将遭到进一步压制,摩托车行业在珠三角出现大规模转行或关闭的情况。
三、如果不采取珠三角内联防措施,城市周边地区治安形势可能恶化,大批摩托车转入城乡结合部,治安危机转移到城乡结合部或城市周边区域,以往的严打,都是用驱赶的方法,形成珠三角区域内的犯罪流动,如果不联网联防,那只是把犯罪率转移到这些非中心地带罢了。
四、新形式犯罪发案率增加,当摩托车作为工具被阻止之后,可以预见的有通过汽车抢劫犯罪、公交工具上的扒窃与抢劫、入室抢劫案等等,应对这些问题应有超前眼光。
五、辅助性治安措施会有大规模上马。当禁摩之后,打击路面双抢不力的借口己经不存在,警方要想把差交好,就得继续把其他的辅助性治安措施上马,如公共场所电子眼监测、加强路面巡逻、组建专业力量等等。政府承担如此巨大的压力、老百姓承受如此巨大的损失,如果没有效果,反而出现不降反升、双抢回潮的现象,不但交待不过去,还要有人背责任、丢乌纱帽的。
 
曾平治 发表于 2006-11-20 15:24 | 阅读 (893) | 评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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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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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很透彻。到现在为止,高层的声音还没有出来,我估计不用等到明年三月开人大,年底就会有动作,或好或坏,高层会有所反应。不过这种反应是否真实的反映民情,当作别论。
评论时间:2006-11-29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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