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笔记(九):“无直接利益冲突”体现“相对剥夺”感 2006-11-01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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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直接利益冲突”的表现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对粤、沪、苏、浙等发达地区进行社会矛盾调查时发现,一些地方的社会矛盾呈现出“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特殊现象:社会冲突的众多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无关,而只是表达、发泄一种情绪。不少参与群体事件的群众,本身并没有直接利益诉求,而是因曾经遭受过不公平对待,长期积累下不满情绪。

文中列举了一些事实:
“江苏省金坛市曾经发生因集资案纠纷引起冲突,事后调查发现,80%参与围堵的群众没有任何集资款,他们大都是借题发挥。”
“一小部分群众因为利益要求采取集体行动,周围几十几百人围观、起哄。扔向警察的石头,常常来自围观者,而不是上访群众本身。”

“一些社会公认的强势群体竟然也自称是“弱势群体”,包括企业主、机关里的处科级干部、企业里的工程师、学校校长等等。”

“民事案件调解率从1998年起逐年下降,特别是劳动争议调解率非常低,双方赌气成分很大,表明人与人之间、劳资之间宽容度下降,当事人对立情绪比过去强烈。”

“现在老百姓在马路上不小心摔一跤,不是自嘲一声“倒霉”、起来拍拍灰土继续走路,而是骂“他妈的干部腐败,修的豆腐渣马路。”

……,如此等等。

二、相对剥夺的产生源头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人群,在社会运动中形成集合行动,渲泻与表达情绪,这是中国的新现象。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所谓“无直接利益冲突”,其实正是一种“相对剥夺”感,这种相对剥夺感进而演发为观念上的偏见、现实中的行动而变为社会的各类现实。

社会学中的“相对剥夺感”,“现实与期待的负面差距”,简单地说,就是人们的实际情况,达不到自己所理想的状态,或者说是没有得到“本来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这种相对剥夺是导致内乱和其他形式集合行为的另一潜在的普遍因素(海恩斯1998、福斯和拉金,1986)

“相对剥夺感”第一个问题,就是它产生的基础是什么?很显然,基础是一种心理预期,也就是说“哪些应该是我所得的?”

这就涉及到参照物的问题。葛尔(Gurr)认为相对剥夺感的产生是价值期望大于价值能力。价值期望是指我人认为应该要拥有的(物质上或情感上),而价值能力则是兑现价值期望所需的能力或潜能。而剥夺感的形成又可分为三类:其一、期望升高但能力却未随之增加;其二、期望未变但能力却衰退;其三、期望升高伴随着能力的衰退。后二者会导致长期、大规模、与激烈的冲突。


有学者指出,人总是寻找更高的参照物,而不是向下寻的参照物,比如我们不会简单地将现在的生活与过去或者灾荒年代比,而总是会与比我们生活条件高的美国比,或者富豪们比,这种“向上参照”的感觉,总是会导致负面差距的存在,因而“相对剥夺”感在一个社会,总是会存在并保持一定的社会压力。

第二个问题,便是“相对剥夺”的内容层次。在笔者看来,相对剥夺应该有三个基础层次:“物质层次”,即现实中的物质所得所产生的相对剥夺,例如与富豪的生活条件的对比产生的剥夺感;“精神层次”,即在现实中实现的个人自由与个人权力所产生的相对剥夺,例如政治权力不能有效实现、个人自由受到限制、社会归属感残破而边缘化等等;“生理或行动层次”,即在生理功能或行动能力上所产生的相对剥夺,例如残疾人的生理残疾所造成的与正常人的功能差异等等。

第三个问题,“相对剥夺”的形成方式。社会学家研究发现了两种,一种是期望型相对剥夺,比如说人们的期望在不断增加,而他们并没有看到情况改善;另一种则是J状曲线相对剥夺,比如说人们日益增长的期望正伴随着他们所认为的真实进步在发展,而当局突然倒转方向并且开始剥夺人们的近期所得。这种相对剥夺是集合行为一种尤其强烈的激发因素,法国大革命就是明显的案例。

三、分析“无直接利益冲突”中的相对剥夺感

中国当前出现的“无直接利益冲突”,是一种典型的相对剥夺,有几种特点。

构成的源头,既有参照物选定的原因,也有现实的社会条件造成的绝对剥夺阴影投射。有些学者指出,由于向上参照,产生了中国社会的相对剥夺感,比如经济上参照了富人和新兴权贵阶级,政治上参照了美国和西方,。这种解释有一定道理,但并非全部。

仅仅指责中国民众相对剥夺感的参照标准太高,无非是说中国老百姓太不切实际,这种说明是不能接受。更大的问题是,相对剥夺感的产生,是来自于现实剥夺的阴影投射,也就是说,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绝对的剥夺,如人大代表的权贵化、公共产品中的价格剥削等等,中国的经济发展严重地忽视了公平和正义,对于普通民众造成了普遍的伤害,因此投射到了现实生活的各个层面,在各个层面发生的其他问题也会引起共震反应,形成无直接利益冲突。


相对剥夺的内容层次。其一、物质层次,虽然中国民众也在改革开放中获利,然而由于发展的权力市场化模式,公共资源的私有化,这种改革利益被认为是极不公平的,因此物质成就被忽视,相对剥夺感上升到主要层面;其二、精神层次,政治权力的开放远远落后于经济的开放,社会权力的分配极不公平,公权力被滥用及执政党的腐败,导致民众在精神上感到不自由、受压迫、被剥夺。其三、生理与心理层次,这一点主要是在生理或心理有残疾的弱势群体,如衡阳某区长被油泼放火即是一典型案例。


相对剥夺的形式。中国的相对剥夺形式,是一种典型的J状典线。人们日益增长的期望包括政治清明、发展公平、社会福利等等,当局的承诺也正是如此,然后多年来,这三大问题并没有实现,而且有日益紧张的趋势,如政治腐败案高发并且愈演愈烈,发展的不公平现象正在呈现马太效应,体制内循环己然失效,而当局作出的承诺仍然是体制内循环,舆论控制外松内紧,压力骤增,这一点让人失望,相对剥夺感的持续和增加,是明显和必然的。


四、影响和对策
正如社会学家与分析的,“无直接利益冲突”构成了社会冲突的重大病灶,也是当前“和谐社会”建设所必须突破的障碍,要指出的是,相对剥夺的心理感受要清除或减缓,不是在一天或者一年之内完成,而需要各项工程配合并长期努力,因此可以预见的是,只要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矛盾不得到大幅缓和,“无直接利益冲突”将会成为日后社会集合行动的典型案例并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
主要对策必须是由当局根据目前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改革政治框架,突破体内循环,解决腐败与经济权力化的严重问题,放宽政治自由尺度,增强民众参与,现在的瓶颈还在于权力问题,缓解和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不能再从政党本能出发形成社会进步的根本瓶颈,否则于社会各方都毫无益处,徒增社会压力。

 

 
曾平治 发表于 2006-11-01 21:19 | 阅读 (518) | 评论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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