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如何使深圳社会组织在公益慈善事业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 2008-07-02 16:36

      社会组织的发展以及其在社会活动中发挥的作用,可以从侧面发映出这个社会的发展水平以及政府的工作水平。在深圳,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除了政府的工作与推进,还离不开许多社会组织的参与。深圳市义工联全国闻名,“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口号响亮中带有几分温情。除了深圳市义工联,在深圳本地还有着大大小小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如深圳狮子会、深圳明月清风网,以及深圳的院校里校级、院级等的义工团队等等。

  这些社会组织在深圳市公益慈善事业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面临突发性事件的时候,社会组织大多会比政府做出更快的反应。在2008年春节南方雪灾导致旅客大面积停滞火车站时,最先发起救助活动抵达现场的,是民间自发组成的志愿者以及义工。在08年5月12号汶川发生大地震之后,深圳狮子会在5月13日迅速启动紧急救援机制,向广大狮友发出向四川地震灾区救助的倡议书,号召狮友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抗灾救灾的活动中。社会组织之所以能做出快速的反应,是因为他们没有政府工作中所需要的层层通关的繁复手续,当他们面临突发事件时,负责人可以当机立断做决定,然后发起成员开展工作,这种极高速的工作效率是办事必须走程序的政府部门无法做到的。

  然而,社会组织在工作的开展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管理的问题。当义工自发在火车站现场开展救助工作的时候,始终还是需要政府部门在现场进行统筹分配的工作。政府部门所汇集掌握的信息比社会组织更多更全面,所以社会组织成员仍然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对其工作进行引导,如人员的分布、物资的发放等等。当不止一个两个甚至更多社会组织同时出现的时候,则更需要政府牵头,引导不同的社会组织分别开展工作或者合作。

  因此,政府部门应该明确社会组织在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和定位。如深圳市义工联、深圳狮子会等,他们的功能和定位十分明确,义工联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义工组织,在义工联内部还有更细致明确的分组,如环保组、文化组、关爱老人组、学生组等等,分工十分细致明确;深圳狮子会的成员则多为事业有成、处于社会较高阶层的成功人士,他们多以资金的方式来帮助有需要的人群。明确的功能定位,可以使公益慈善类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时有的放矢并得到好的效果。

  政府还应该建立信息发布平台,有效地及时地全面地传递救助信息。当信息公开透明时,社会组织可以更有计划地开展工作,他们可以知道哪里还需要帮助,哪里已经饱和,然后迅速地灵活地转移。这样在政府部门的救助力度不够时,社会组织可以及时地更准确地给予补充。

  除以之外,政府应该对社会组织进行扶持,除了资金上的扶持,还有人力上的扶持。义工虽然是没有薪酬的义务地付出劳动的,但他们的一些工作依然需要有专业的知识和技术。比如关注精神健康和关注心理援助的义工,他们需要心理学的专业知识;而对关爱老人组,则至少需要聆听的技巧。随着义工队伍的壮大,我们应该避免陷入重数量而不重质量的误区里,社会组织应该朝着更细致的方向去分工,义工队伍的专业化则能令义工工作更顺利更好地开展。因此,政府相关部门是否可以考虑有计划地对社会组织成员进行培训或者进行心得交流,一起推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理子 发表于 2008-07-02 16:36 | 阅读 (395) | 评论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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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2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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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柏德
阿奇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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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留言里面没有分行吗?
评论时间:2008-08-03 12:53
阿奇柏德
阿奇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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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NGO即非政府组织,的确,随着社会的发展NGO将在社会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像你在文章中提的例子都是这方面的证明,强调NGO的发展也对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 非常赞同你说的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发NGO失灵,所以信息及时公开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其实由于信息不对称不仅仅引发NGO失灵,企业同样会失灵,同样,政府某一部门也会因为其他部门的信息未及时公开而造成决策失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最基本假设即为信息对称,虽然及时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也远远未能达到信息对称,但是信息公开的程度的的确确能够反映也可以影响了一个国家的公共服务水平及社会发展。 现代公共管理学在你提及的这个层面上将社会组织分为三种:政府、企业、NGO(确切地说应该是非政府、非营利组织),传统上认为政府做不好(无效率或低效率)的事情交给市场(企业)做,市场(企业)做不好(无效率或低效率)的事情交给政府做,这种观点也确定了政府和市场的分界线,但是正是由于理子在文章所提到的这些事例,我们逐渐发现有些事务不仅仅政府处理是低效率的,企业处理同样是低效率的,那么这部分事务就需要一个组织去承担,于是NGO组织就出现了,并且事实也证明NGO组织在处理这些事务是有效率的。 一般来讲NGO是独立于政府的,从它的全称Non-goverment orgnization就可以看出,从根本上讲,政府对NGO的扶持恰恰会造成NGO的服务水平下降,因为这种扶持重新将NGO变成了政府的附庸,NGO重新回到了政府的架构当中去了,丧失了独立身份、具有了政府属性的“NGO”在处理上述界定的事务必然低效率。由于中国的特殊历史时期,你所提到的扶持的确可以提高NGO的社会服务水平,但从长期来看,这种行为不值得提倡。 组织程序化是不可避免的,否则不可称为组织,评判组织高效与否不应以程序多寡而论,程序过于简单恰恰说明组织不够严密,政府的组织结构、程序严密说明某些事务由NGO处理更富有效率,但是程序严密不能构成政府低效率的证明。 NGO可以为公共服务提供有效补充,但是个人认为,如果公民社会得不到充分发展的情况下,NGO不会得到本质上的提升,或者说,NGO将仅仅能在某些领域内得到发展。
评论时间:2008-08-03 12:51
理子
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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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霍者,现在的政府就必须由管理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这样才是成熟的社会。
评论时间:2008-07-07 19:13
陈明新
陈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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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时间:2008-07-04 13:22
霍者
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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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什么时候把“管理”转变成“服务”,空间就能真正发展了
评论时间:2008-07-04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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