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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一词,看起来简单,写起来也简单,读起来更是朗朗上口,但做起来却一点也不简单,就像一座泰山一样,巍然耸立,令人感觉高不可攀。公权者缺少为“公民”服务的意识,“公民”自己也没有我是“公民”的意识,都认为“公民”只是外国有。“公民”意味着权力、义务和责任,为唤醒沉睡的“公民”意识,特在奥一网开设“公民博客”把“公民证”2004年以来的文章集中介绍给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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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超市让电子商务更简单,创业更容易! 2008-04-29 00:32
网络超市让电子商务更简单,创业更容易!
 
      4月初,我的邮箱收到一份有关深圳要举办“首届华南电子商务高峰论坛”的邮件,一看内容,觉得这样的论坛不适合我去参加,也就把邮件删掉了,没把论坛当作一回事。
 
      4月17日,参加完网友与书记、省长座谈会回来的路上,我就向奥一网建议,由奥一网在深圳搞一次电子商务的高峰论坛。没想到奥一网行动迅速,竟然成了“首届华南电子商务高峰论坛”的主办方,而且在奥一网的主页、论坛、博客上鼎力宣传是次论坛,并邀请网友报名参加。《南方都市报》记者还电话采访我,要我谈谈电子商务和对是次论坛的看法。我本来决定不参加的,但看到奥一网成了主办方,也就跟贴报名参加论坛。
 
      4月27日下午,我依时来到论坛举办地,首先发觉论坛的主题跟宣传时的主题不一样, 宣传时的主题是“首届华南电子商务高峰论坛”,现在的主题变成了“首届华南电子商务论坛”,把“高峰”两字去掉了。少了“高峰”两个字,就可以看出奥一网一贯的务实作风,并不是想哗众取宠。从参予的人员来看,除了嘉宾以外,还有承办方的公作人员和赞助单位的工作人员,剩下的绝大多数都是奥一网跟帖报名的网友。连企业的负责人都难找出几个,更不用说本土比较有影响的电子商务行业人员,实在是算不上什么高峰论坛,奥一网取消“高峰”两字确实是明智之举。但不管怎么说,这次论坛也是由民间首先响应汪洋书记高度重视广东电子商务发展之举,他的积极性和意义值得肯定。
 
      虽然不是高峰论坛了,但论坛还是让刚接触电子商务的人,学到了不少有关电子商务方面的知识。特别是听网商作起报告来,好像网上做生意真的很容易,只要在B TO B(企业对企业)或C TO C(个人对个)电子商务平台上开个网店,或者建一个B TO C(企业对个人)网站,就会财源滚滚,听得想做网商的人热血沸腾。其实现在的电子商务并不是这么容易做,就像俗话说的,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一样,那些状元都是万里挑一,是踩在9999个肩膀上站起来的。现有的B TO B、B TO C、C TO C电子商务模式决定了网商想要成功,还是要同线下经营一样不断的付出努力,否则还是不能出人头地。B TO B、B TO C的模式对企业来说还可以应付,C TO C对那些年青网虫来说也还可以应付,而对那些稍为上了点年纪,记性不那么好的人来说,就不是件容易的事。要想干出一番成绩,更是要绞尽脑汁,辛勤耕耘。
 
      开个C TO C网店的程序是:在C TO C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一个网店后,首先你要去找货源,然后把商品拍成数码相片,再用图片处理工具把相片处理成适合网店用的图片上传到网店,网店才算完工。如果你以为网店搞好后就万事大吉,等着数银子的话,就大错特错了。现在一个C TO C电子商务平台的网店,就像大河里的一颗颗沙粒,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你想让人知道你并记住你,不是出钱做广告,就得多花时间呆在网上,利用各种各样的网络手段宣传自己,跟线下的操作方法十分相似。
 
      那么,有什么样的电子商务模式,既可以令企业的产品尽快占领市场,又可以让开网店者省去找货源、管理网店的麻烦,还可以赚到钱呢?
 
      答案是有的,就是我发明并已经推出市场的“网络超市”连锁模式(我定义为B TO B TO C模式)。
 
      如果把B TO B、C TO C模式看作为华强北各大电子市场出租柜台的一样,B TO B、C TO C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就是华强北各大电子市场柜台的出租方,靠收取增值服务费和租金盈利。现在没有收取店租的B TO B、C TO C电子商务平台,就像新开还没有人气的专业市场一样,要靠免租多长时间来吸引商家进驻。B TO B、C TO C模式由于是各自经营,平台不负管理之责,给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让假冒伪劣产品者混杂其中,买家骗卖家,卖家骗买家的事例数不胜数,已经成了该模式发展的最大瓶颈。
 
      如果把B TO B TO C模式看作为沃尔玛品牌连锁超市模式一样,B TO B TO C平台经营者,就是沃尔玛品牌连锁超市的所有者,靠销售商品盈利,靠规模和品牌服务取胜。能加盟这些品牌连锁经营者,就会很轻松地跟着赚钱。
 
      我的“网络超市”连锁,跟沃尔玛连锁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的是:统一品牌经营,让顾额认品牌而不认人;统一进货渠道,让商品质量有保证;统一销售管理,赚该赚的钱树立诚信美誉;统一服务标准,让顾客买得放心用得安心!不同之处是:沃尔玛每开一间分店,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而“网络超市”只要建立一间总店,就可以没有区域限制、没有数量限制的复制分店,让更多的人加盟。
 
      由于“网络超市”是统一品牌经营、统一进货渠道、统一销售管理、统一服务标准,因此加盟者没有像C TO C网店要自己去找货源、上传商品图片、管理网店的麻烦事。只要你成为加盟者,不用流动资金,不用仓储库存,就可以销售“网络超市”里成千上万件的商品。你只管推销自己分店里的商品,每销售一件商品,你都可以查到该件商品可以赚多少钱。纵使是网盲或那些见网就晕的人,都能在最短时间内学会“网络超市”的经营方法。
 
      “网络超市”连锁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由总店集中管理,兼顾分散销售。“网络超市”模式的分散销售,可以解决C to C模式造成的消费者对网购的不信任。由于“网络超市”模式的分店分布在各地,各地的消费者可以不了解总店,但一定了解分店情况,纵使下订单以前还不了解分店情况,也可通过分店公布的联系方式了解后再下订单。这样,分店又成了总店信誉的补充。“网络超市”模式的分散销售还可以利用网点多的优势,以最快速度把商品信息统一发布给各地分店,向全国各地进行销售,让合作商家提供的商品迅速占领市场;集中管理的方式可以更好的确保商品质量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网络超市”让电子商务更简单,创业更容易,使足不出户,赚到天下财富成为现实。为了能让深圳本土发明的最新电子商务模式尽快造福于深圳市民,我愿意让在深的失业人员免费加盟“网络超市”进行电子商务创业。希望深圳的劳动部门也能参予进来一起引导在深失业人员,用这种不用一分钱投资的电子商务模式进行创业。
 
公民证 发表于 2008-04-29 00:32 | 阅读 (1157) | 评论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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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察史
御察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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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时间:2008-05-03 11:06
公民证
公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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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同意楼下的意见,产业升级应
评论时间:2008-04-30 00:50
谌毅兵
谌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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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笼换鸟可以休矣山禾一提起
评论时间:2008-04-29 22:00
冠领群峰
冠领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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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不错 评论时间:2008-04-29 21:08
enjoyha
enjoy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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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不错,这个想法我几年前就有
评论时间:2008-04-29 21:07
公民证
公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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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一楼网友,电子商务的兴起带动
评论时间:2008-04-29 16:16
大爱无痕
大爱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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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创意啊,哥们你太有才了
评论时间:2008-04-29 15:50
陈明新
陈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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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时间:2008-04-29 11:58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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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的网民不少..有钱.有能
评论时间:2008-04-2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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