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网吧上午搬迁下午就遭工商查封
经过几番折腾,能筹到的资金十分有限,本想搞大一点规模,桌球城老板也尽力游说我加大一点场地,租金可以便谊一点,我一向稳健的处世作风,要求我要量体载衣,不要一味求大。情愿慢慢做大,也不要不知深浅一脚到底。谢绝了桌球城老板的游说,还是根据自己经济情况,先安装33台电脑再说。
松坪网吧和翠竹路网吧的电脑加起来,我已经有33台,也就是说只要合二为一,我就不用再投资购置电脑,人员合二为一,我也就不用在请人手,只等搬迁就是了。松坪网吧的电脑拿回来后,就一直没有安装使用,首先把这十几台电脑搬进新场地进行网络调试,调试好后就等待24日翠竹路网吧的搬迁后即可营业。
9月23日晚,我在翠竹路网吧门口贴上了通知,告知各位网友:本网吧将于24日早上9时搬迁,为了答谢各位网友的厚爱,23日晚9时至次日早上9时全程免费,希望各位网友尽情地开心地玩。同时,希望各位网友继续光临新网吧,我们会以更多优惠回报光临新网吧网友的厚爱。并画出了地理位置图和经过的公交车次。
看到通知的许多网友表示既高兴又婉惜,高兴的是今晚可以免费玩了,婉惜的是我的网吧要搬走了,真有点舍不得。我说,我也真的舍不得你们,但这是政策要求,附近又找不到合适的地方继续做下去,只好搬远一点了。
24日早上9时,我们准时断线叫搬迁公司进场搬迁。那些不愿离开的网友,也只好恋恋不舍的走了。
中午1时搬迁完毕,我留在那里作最后清理后去管理处办理退租手续。还没去管理处2时左右,侄儿就打电话说,工商局的人来了,要我赶快过去。我赶紧放下手里的活,打的去新网吧。从老网吧到新网吧,最多也就十来分钟路程,工商的人连十来分钟都不愿等。离老网吧还有500米左右距离的时候,侄儿又打电话催我快点,我说,我就到了,你叫工商的稍等一下。
可是,我去到网吧时,网吧的两个门已经贴上了罗湖工商分局的封条。我问侄儿是怎么回事?侄儿说,他们是南湖工商所的,说我们是无照经营,必须查封。我又说,你没拿执照给他们看吗?给他们看了。他们看过后说,你的地址是翠竹工商所管辖,这里是南湖工商所管辖,地址不符就是属无照经营,一定要查封。你说说,工商的过不过分?当时正在装机调试,我的服务器和一部分电脑都没有关,就把我的网管们赶出网吧。万一造成火灾,你说工商局的会给你负这个责任吗?
我视执法机关的封条很是神圣的,尽管网吧里面存在火警隐患,我还是不敢私拆封条。只好问侄儿,工商局的人到哪去了?
侄儿说,到四楼的洗脚屋去了。我上到四楼的“洗脚屋”,见有几个工商局的人正在跟“洗脚屋”的人交谈着什么。不管他们在谈什么,就直直走进去跟工商局的人说明来意。工商所的人见我这么不识趣,不耐烦地说,现在没时间,你明天到所里去处理。见他们这样,我只好分咐侄儿,把一扇门上胶水未干的封条拆下,叫侄儿他们进去把服务器和电脑关掉,以防意外。然后,把拆下的封条贴上去,等待我明天去工商所处理的结果。
9月24日,又是有一个“4”字的日子。难道“4”字真的这么不吉利,真的会给我带来灾难?听别人说可能还值得怀疑,但两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不知怎样解释为好。难道又是上天安排给我的一个劫?松坪网吧派出所抄家还没有封门这么严重,现在我刚搬进来还没开业,工商所的不抄家却封门不让经营,工商比公安的做法有过之而无不及,都不是为了管理,而是先敲一棒子然后再想怎么样来钱。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未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真要追究,只能按第六十三条追究,先责令限期办理地址变更,在限期过后不办理变更才能给予处罚。这样不分青红皂白,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查封的做法,只能说又是执法人员在拿法规当砍刀,想怎么砍就怎么砍。
我按照政策搬迁,工商注册登记分局的说,根据上级通知已经停止网吧的登记工作,不能办理变更手续,工商所的却说按照他们的条例来处罚,看样子管理部门个个都有理有据,错就错在你开了网吧,网吧就是“王八”谁见了谁都想拿来炖汤补补身子。
对于工商动不动就贴“封条”的做法,不知那些执法人员是怎样看待“封条”的含意,是把它看成一种生钱工具,还是把他看成一张纸条这么随便,只有他们才清楚。我却把它看成是法律的化身,纵使他们的行为不规范,但贴上去就有了法律的效力,你想撕下它还必须得到工商所的允许。正如俗话所说解铃还须系铃人,否则你可能会吃到更多的苦头。
对于怎么处理被查封这件事,我冥思苦想了很长时间。找人说情嘛,自己上面没有什么人,怎么去说这个情?跟他来硬的吧,搞不好时简会拖得更长,反而不利于自己。跟他说说情,并说明一下自己的实际情况,再给他一点好处,让他做个顺水人情,可能既快又好的把这个问题解决。但这个不是自己的品性。为了能把“封条”撕下来尽快营业,只好先不讲自己的品性,救急要紧!
9月25日上午,我去到南湖工商所先找到主管组长,组长要我去找主管副所长,是他带队去查封的。我只准备了一个信封,看组长作不了主,就没有把信封给他。按组长的指点,我找到主管副所长办公室。
幸亏副所长在办公室,我就跟副所长解释说,我是按照政策搬迁,不是我擅自变更地址,市公安局网监处的说,他们已经跟市工商局商量好了,可以先搬迁以后再变更地址的。我是双职工失业家庭,响应政府号召不等不靠,自己创业实在是不容易,希望所长大人能高抬贵手。说完我我就把装有钱的信封递到副所长办公桌上,信封里面装有1000元,为了这个信封饱满一点,好看一点,先装了10张百元大钞,又换成了20张50元钞。这个数目是多是少我也说不准,因为这是我仅有的一次送礼。
也许该副所长在这方面已经是老战士了,一看信封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也就没多说什么。只是问公安局网监处真的与市工商局商量好了吗?我现在都还没接到通知哦,既然你这样说了,又是本市双职工失业家庭,我们理应照顾,那就算了,你自己把封条撕下来继续营业行了。谢天谢地,副所长收了1000元,没有再另外开罚单。原来“封条”就是这么回事,是有价讲的,法规在他们手里也只不过就是钱这么简单的问题。有钱法就不如一堆屎,没钱法就大如山。
25日上午,把工商所的搞定后,我即撕下“封条”继续调试安装电脑,准备营业,忐忑了一个晚上的心总算安静了一些。就在我心还没有完全安定下来的26日下午,又有两个穿着工商制服的来到网吧对我说:你们不能在这开网吧。我说为什么?昨天我跟副所长都说好了的,是他叫我继续营业的,怎么今天又不能开了?他们说:反正你是不能开,你要再继续开的话我就把你封了。
那两个穿工商制服的人丢下两句话就走了。我连忙追出去跟着他们下楼,并问他们:有没有商量的余地,你们不是工商所的吗?他们回答说:没有商量余地,我们不是工商所的,是罗湖分局的。我一直把他们送到停车场,看着他们开着一部车门印有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罗湖分局字样的“农夫车”一溜烟走了。TNND,工商所的完事了,工商分局的又要来搞一下,这事有完没完?这还让人活不活啊?
那两个工商的走后,我忍无可忍,即刻上“深圳政府在线”网站进行网上投诉,当然我没有把我送信封的事说出,而是委婉的用《执行政府政策,却要违反工商登记管理规定,我们该怎么办?》为题,向政府诉说自己的困境,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解决。
这下可好,过了几天,收了我信封的副所长接连打几次电话求我把1000元拿回去,我先是推说没时间。副所长说:你没时间,那我们约个时间给你送去。后来烦了,我干脆说,我送出去的东西是不会收回来的,副所长只好不再来电话烦我了。
看来工商所这边是搞定了,相信工商所不会再给我什么麻烦。但是那两个打过招呼并说是工商分局的人,说不定还在想着怎么来算计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那两个威胁我的人投诉了再说。于是,10月8日我用《为何要赶尽杀绝?》为题在“深圳政府在线”进行网上投诉,把罗湖工商分局那两个人的所作所为报告给市政府。
两份投诉,罗湖工商分局都作了回复。
第一份回复内容(网上原文复制):
插图24罗湖工商分局对9月26日投诉的回复
关于第200109260011号网上投诉的回复
9月26日,我局南湖工商所检查人员在东门南路22号瑞鹏大厦3楼巡查时,发现有一间正在开业的网吧。检查人员出示证件,说明来意,要求当事人丘华群提供营业执照,但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于是初步认定为无照经营,依法对该网吧进行了查封。
当天下午,当事人丘华群提供了一份地址不在南湖辖区的营业执照,并说正在办理变更手续。根据实际情况,我局当即撤销查封,依法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一份。
当事人反映在办理地址变更过程的问题上,市工商局曾与市公安机关有“协议”(即可以先搬到新址经营,变更事项按整顿后的规定重新办理),但目前我局尚未接到有关文件或通知。
我局在处理该案件的过程中,始终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的。当事人反映的有关“协议”一说,尚在证实之中。
此复。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罗 湖 分 局
二○○一年十月九日
这是一份极不严肃的回复,错漏百出。9月24日下午发生的事,却说成是9月26日。我当时并不在场,等我打的赶去时,他们的人已经去了四楼的洗脚屋,却说要求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我的《营业执照》挂在墙上,却说我现场无法提供。明明是我求情送信封,自己撕下“封条”,却说成根据实际情况,我局当即撤销查封,依法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一份。明明是乱贴封条,却说成始终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的。是啊,执法者哪有自己说不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的?
第二份回复内容(网上原文复制)
插图25罗湖工商分局对10月8日投诉的回复
关于第200110080011号网上投诉的回复
投诉人反映9月25日下午有两名工商人员来到妙奇网吧检查,经调查,这两名工商人员不是我分局南湖工商所执法人员。
投诉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我分局南湖工商所执法人员已向其宣传了工商法规的有关规定,指出了他的行为违反了工商管理法律的有关规定,属于擅自改变注册地址,并发出了整改通知书。
网吧停办是上级部门的规定。我们已要求投诉人认真执行工商管理法律法规,遵守上级有关网吧管理的规定,尽快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此复。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罗 湖 分 局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前面10月9日的那份回复说,南湖工商所是9月26日去巡查,而后面10月16日的那份回复说,那两个工商人员是9月25日到我网吧的,显然与我说的时间颠倒,极不合理,也是很不负责任的。如果真的像回复所说,那说明工商内部有人越界检查,是完完全全的想利用工商权力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更值得引起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
尽管两份回复都强调他们是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的”,他们不存在任何过错和不是,但自此以后,工商的再也没有来找过我什么麻烦,纵使在门口过就是不进我的网吧。而工商的机关作风和执法也一年比一年被市民和企业认可,特别是工商的窗口办文单位作风,更可以说是深圳机关作风的标兵单位。
记得公司成立之初,一个很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你没有去七、八趟根本就不可能拿到《营业执照》,那个工作效率真的是令人生畏。那些工作人员的作风更是令你有火无处可发,要准备或缺少什么材料,他不会一次过告诉你,而是想到什么说什么。如果不是同一个工作人员,结果也不会一样,此工作人员说不用的材料,彼工作人员又会说一定要,弄得你不知该听谁的好。总之,办个工商《营业执照》就如同过鬼门关一样,办好一个《营业执照》你也会瘦了一个圈。因此,衍生了工商代办这个行业,成行成市的工商代办生意红红火火。
自从工商管理权力下放到各区分局和实施各种各样的改进机关作风的措施后,工商面貌改头换面,窗口办文单位更是待客如宾。以前去办事的人怕工商的刁难,现在去办事的人可以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评议,主管部门会根据评议考查工作人员的绩效,实施奖惩措施。以前在工商局排长龙的影子见不到了,工作人员和蔼可亲,去办事的人笑容满面。工商代办成行成市的日子一去不复返。这也就是我进行网上投诉想看到的最好结局。
从工商部门的作风转变可以看出,权要为民所用,民必须对用权者有实施监督的权力,否则,权为民所用就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