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意确实不能代表民意 2006-04-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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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意确实不能代表民意
“网意是民意”和“民意是网意”的逻辑混淆
民意不是精英“踱步”,也不是网民“蹦跳”
崔书君
  4月13日《现代快报》和《晶报》分别发表了肖余恨先生的两篇不同题而同文的评论《请问樊纲,网意不是民意?》、《网民意见不能代表民意?》,他针对4月12日的《信息时报》报道,著名经济学家樊纲在某报论坛上发表看法,称“网民不能以民意代表自居”,“政府不能仅以网上的舆论来左右自己的政策”。肖先生认为:网民,正是浮在网络上,借助网络来表达意见的公民!所以,网意就代表民意。
  但对此看法笔者不敢苟同,笔者觉得网意确实不能代表民意。更严密一点的说法是:网意确实是民意的一部分,但也仅仅是一小部分而已,绝对不能代表民意,更不是民意的“代表”。因为“代表”在词典里的解释有五:1、选举出来替选举人办事或表达意见的人;2、受委托或指派代替个人、团体、政府办事或表达意见的人;2、显示同一类的共同特征的人或事物;4、代替个人或集体办事或表达意见;5、人或事物表示某种意义或象征某种概念。而它哪个也不相符。
  说“网意代表民意”,或者“网意是民意的代表”,就相当于说“网意是民意的全部”。这与“网意是民意的一部分”是两个范围。换句话说,我们可以说“网意是民意”,但不可以说“民意是网意”。肖先生的观点是对两者的逻辑混淆。就好比我们可以说“张某是公民”,但不可以说“公民是张某”。
  当然,我们得承认,网络媒体确实比其它媒体更开放,更自由,也有更多真实声音。但同时,我们也得承认,网络媒体也确实比其它媒体更多虚假的、矫情的、玩笑的、游戏的,甚至恶意的声音。
  可是,它同样不能代表民意。当然,我们每个人都是“人民”的一员,但是,请问在中国人数最多的“民”在哪里?毫无疑问,在农村,是农民!中国有九亿农民啊。那占多少比重谁都会算。所以,他们的意思才更能代表“民意”。(我不是说不是农民就不代表民意,但是,一定要以农民为主)。
  可是,请问,在农民中有几个上网的?虽然现在农民生活富裕了,但是没事上网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所以,上网参加网络调查,说好说坏的人,虽不一定是有钱人,但一定是有闲人。更何况,按照人们的一个心理“惯性”,人有高兴的事,不喜欢滔滔不绝,有烦恼的事时,才喜欢对人倾诉。同理,一个人认为某件事好,很少有特意上网去夸一夸的,可是,如果认为某件事不好,多数都会到网上去骂一番。那么本来就比例微小的网民,再去掉那些不参加调查的,剩下的那点点网民,能代表什么民意?就好比,我们写评论的人,眼中有好人好事,也有坏人坏事,但一般都是对坏人坏事有拔笔的冲动,对好人好事的夸奖是很吝啬的。
  同样道理,网络上进行的一切调查,一切投票,都只是代表那比例微乎其微,可怜巴巴的几个网民,根本不能代表民意。
  不过,笔者也并非完全否定肖先生的观点,笔者还是同于他的这句话:“我倒要问,农民、民工不上网,他们也不可能占据主流媒体的版面和荧屏,这些年来民意是如何表达的?是依赖樊先生这样的精英吗?”
  确实,民意不能由网民代表,同样也不能让那些“精英”代表。民意不是精英们关起门来踱小方步,也不是网民们打开自由大门连蹦带跳要想真的知道民意,那就到农村去,到农民中间去听一听。那农村的地头的、炕头的老百姓才能真正代表民意。
  新闻来源:http://paper.sznews.com/jb/20060413/ca2264795.htm
  http://www.kuaibao.net/cdsb/GB/2006/04/13/79708.html
 
崔书君 发表于 2006-04-14 09:00 | 阅读 (1437) | 评论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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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4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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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如(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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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时间:2008-02-23 11:02

王梦如(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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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时间:2008-02-23 11:02

崔书君(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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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对肖先生说几句: 我写了对您那篇评论的反驳之后,您认为我是在“批评”您,于是您也“批评”了我。其实我觉得根本没那么严重,只不过互相辩论一下,如果按照资历和水平来说,您比我高太多,我应该敬您为老师,所以说是我向您请教或者斗胆求教一下更恰当。 我承认我对您的反驳并不严密,也有错误之处。也许我们各有各的道理。您可能不认为我说的有理,但我觉得您得承认您那篇评论还是有不严密或者说得不透的地方。而我的作用,如果有那么一点点,并不是反驳了您,而是又让您写了一篇更严密,更透彻的评论,和您上一篇合在一起才是更严密更准确的。您也应该承认,您这次的评论里已经把上次评论的一些模糊句子或者不准确的句子已经改正或者回避。比如把上次的“网民意见能代表民意”换成“网络舆论是民意的一种反映”等等,里边的其他语言也没有那么绝对了。所以,对我的批评您可能不喜欢,但又让您有了一次新话题(或者说把话题重新说)的机会,让您把观点完善的机会,您应该有一点点感谢。 这次我不写文章反驳了,其实也没必要了。通过您的两次,我的一次争论,观点已经明确了。再争论下去,就确实如今所说“是两股道上开的车”。 以上只是观点交锋,我对肖老师(我确实该称您为老师,但辩论的时候,还是该叫“先生”的,一来表示对对手的尊重,一来表示我并不惧怕对手。呵呵)还是很尊敬的。 附: 网民意见不能代表民意? -------------------------------------------------------------------------------- 2006年04月13日 03:27 晶报 樊纲先生说,“中国更大的利益群体在网的外面,多数的农民、民工都不在网上,不是网民能够代表的”,那么,我倒是要问,农民、民工不上网,他们也不可能占据主流媒体的版面和荧屏,这些年来,民意是如何表达的?是依赖樊先生这样的精英吗?未见得吧。 恰恰相反,我们从网络上所反映出的民意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网民所表达的民意,恰恰是代表了百姓的意见和呼声,无论是反腐民意也好,寻求社会公正的民意也好,还是渴求和谐社会的民意也好,都是这些不上网的“农民、民工们”所想而不能表达的! 无论是孙志刚事件,还是宝马撞人案,无论是非典事件,还是关于医疗、教育、住房的问题,无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呼声。正是正视网络舆论的合理内核,才使得我们的政府和官员们没有脱离实际,网络传播方式为公众表达民意、参与经济社会及政治生活提供了新的舆论平台。在这一点,网络功不可没,网民们功不可没。 在当下的信息化世界,网络只是一个工具,网络所释放出来的,是在某种程度上被解放出来的民意和能量。网民们也是分三六九等的,这才有意见平台上的争论和辩驳。对事关利益分歧的事件,网友们往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对诸如见义勇为的李学生、感动中国的殷雪梅们,网民们的意见则是惊人的统一,几乎没有任何“杂音”,这充分反映出了网民的理性!对这些民意,政府能够不察纳雅言吗?这种民意正是我们的希望所在! 必须承认,当前社会存在着利益失衡,因此,在出台一些重大政策时,势必会牵涉到各方权益,难免会出争论。网民们的意见恰恰可以为官方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但这也仅仅是参考而已,绝不会左右。如果说官方的决策是顺从了网民们的意见,政府的政策被网民们的意见所“左右”了,这也不是什么坏事: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不就是这样吗?有什么值得惋惜的呢? 网民的意见是不是民意,不是网民自己声称的,而是由政府来考量和判断的。而政府是不是以网上的舆论来决定政策,这也不是一个拍脑袋的过程,而是有着一个严格的论证过程的。所以,樊先生此言差矣!我倒是觉得,政府部门,对待网络民意,更须以开放的姿态来察纳才对!因为网民,是浮在网络上、借助网络来表达意见的公民! 作者:肖余恨 编辑: 网络舆论是民意的一种反映 日期:2006-04-19 作者:肖余恨 来源:江南时报 针对著名经济学家樊纲在某报论坛上所发表的“网民不能以民意代表自居”,“政府不能仅以网上的舆论来左右自己的政策”,我持有疑议,故撰文《樊纲先生,此言差焉》在《晶报》等媒体发表。我的观点本来是针对樊纲先生的精英姿态的,我认为,网络舆论是民意的一种反映,并且不能想当然地认为,网络舆论一定会左右政府决策。在文中,我着重强调,在当下的网络化世界,网络只是一个工具,网络所释放出来的,是在某种程度上被解放出来的民意和能量。网民们也是分三六九等的,这才有意见平台上的争论和辩驳。对事关利益分歧的事件,网友们往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些争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民意的反映。网民们的意见恰恰可以为官方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但这也仅仅是参考而已,绝不会左右。说网络舆论左右了政府的决策,樊纲先生实在是多虑了。文章最后写道,“网民的意见是不是民意,不是网民自己声称的,而是由政府来考量和判断的,而政府是不是以网上的舆论来决定政策,这也不是一个拍脑袋的过程,而是有着一个严格的论证的过程,政府部门对待网络民意,更须以开放的姿态来察纳才对!因为网民是浮在网络上,借助网络来表达意见的公民!” 文章见报后,引起了一点反响,崔书君先生在4月13日的《江南时报》上撰文《网意确实不能代表民意》,对我的文章进行批评。崔先生认为,说“网意代表民意”,或者“网意是民意的代表”,就相当于说“网意是民意的全部”。这与“网意是民意的一部分”是两个范围。换句话说,我们可以说“网意是民意”,但不可以说“民意是网意”。肖先生的观点是对两者的逻辑混淆。 读罢崔文,我有些摸不着头脑。首先,我的文章重点不在于说网络舆论是民意的代表,而只是针对樊纲先生的“自居”论和“左右”论着手,崔先生斜刺里杀来,让我不知所措。其次,我对崔先生的“逻辑混淆”的批评也不明就里。“网意”一词肯定不是我说的,是崔先生造出来安在我头上的,莫非“网意”就是指“网络民意”或者“网络舆论”?姑且如此吧,但“网意是代表民意”,“网意是民意的代表”,然后就推导出“网意是民意的全部”,对这种崔氏逻辑我实在不敢苛同。代表如果能够等同全部,那还要代表干什么?所以,对崔先生的这种“逻辑”批评,肖某不敢贪污,完璧送回。 我写这篇文章,目的不在于同崔先生辩论,我以为,我们是两股道上开的车,没有意见交锋的空间。我认为,网络舆论其实并不是学术意义上独立的舆论形态,而是借助于网络而生身的舆论。所谓舆论,就是公共意见,再准确一点说,就是“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公众对于特定的社会公共事务公开表达的基本一致的意见或态度”。我们常把新闻界称为舆论界,把新闻媒体称为舆论工具。这是从传统意义上说的,但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对传统的舆论控制(传媒控制)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以BBS为代表的网络平台(当然包括现在日渐红火的博客),为普通民众的意见表达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和自由的表达平台。在网络上,真正可以做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谁有理,看网络上最后观点碰撞的结果就是了。当然,网络上也存在着“议程设置”和“沉默的螺旋”,也存在着“意见领袖”,也存在着“网评员”的刻意引导甚至是误导。但是,网络可以为个人意见的自由表达提供当下最好的平台,而网络上的个人表达,最终汇聚成舆论,网络是舆论形成的最直观的方式,而网络舆论能够最大程度反映和代表网民们的意见。 目前中国网民已达1.11亿,几乎包括社会各个阶层。樊纲先生认为,“中国更大的利益群体在网的外面,多数的农民、民工都不在网上,不是网民能够代表的”,我倒不以为然。农民、民工不上网,他们也不可能占据主流媒体的版面和荧屏,这些年来,民意是如何表达的?是依赖樊先生这样的精英吗?改革的结果是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这些人的利益,樊先生不会否认这一点吧,那么,樊先生们怎么不代表一下这种民意呢?恰恰相反,我们从网络上所反映出的民意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网民所表达的民意,恰恰是代表了底层百姓的意见和呼声。反腐民意也好,寻求社会公正的民意也好,渴求和谐社会的民意也好,都是这些不上网的“农民、民工们”所想而不能表达的!无论是“孙志刚事件”,还是“宝马撞人案”,无论是非典事件,还是关于“新三座大山”,无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呼声。网络传播方式为中国公众表达民意、参与经济社会及政治生活,提供了新的舆论平台。在这一点上,网络功不可没,网民们功不可没。 正因为网络舆论的力量越来越强大,所以中央对网络舆论越来越重视。最近新华社《半月谈》杂志就用“中央领导高度重视网络舆论”,“民意汇入中南海”为主题报道了中央领导对网络舆论的高度关注。实际上,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但网络舆论不是虚拟的,它是网络背后人的意见的集中和反映。而网络舆论的作用,不在于它们在网络上汹涌,而是最终反映于现实,作用于现实,引起传统媒体的介入与互动,从而形成社会舆论和新闻舆论,并最终因为对现实形成压力而产生作用。无论是“孙志刚事件”,还是“宝马撞人案”,无论是“妞妞事件”,还是“深圳,你被谁抛弃”的讨论,莫不如是。 总之,网络舆论是对民意的一种反映,网络舆论的形成和汇聚,是浮在网络上的公民的意见的形成和汇聚,它不仅客观上形成了对传统媒体的报道的补充,也是对传统媒体的一种冲击和校正。网络舆论的作用,恰恰是公民政治参与、舆论监督和监督舆论的最重要的体现!
评论时间:2006-04-28 08:26

崔书君(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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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xaohu兄: 是的。中国人有多少,网民才多少,看看比例就知道了。更何况,去网吧里看看,上网的人几乎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在玩游戏。发言的人又有几个。反正我去过的网吧都是这样。别的也应该差不多。
评论时间:2006-04-25 11:37

崔书君(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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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飘香一剑兄: 可以用回无可无不可兄的话回复您。我否定一个不等于肯定另一个。换句话说,每个人都只是一个个体,谁也代表不了别人,别把自己看太高。
评论时间:2006-04-25 11:35

崔书君(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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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无可无不可兄: 我说网意不代表民意,也没说政府官员代表民意,否定一个不等于肯定另一个,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逻辑学知识。
评论时间:2006-04-25 09:56

崔书君(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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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向善若水兄: 我没说我的话代表民意,我只是“民”中的一个声音,不能“代表”。
评论时间:2006-04-25 09:55

xaohu(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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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毕竟还只是部分人玩的,说不代表民意,也说的过去,而且上网的人又有大部分是不会玩BLOG,甚至不会上BBS,所以更说的过去了!
评论时间:2006-04-17 18:04

飘香一剑(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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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不上网的工人、农民才能代表民意吗?中国的网民越来越多,他们中有的就代表了不上网的人群,比如他们的兄弟姐妹、他们的父老乡亲。不能忽略这个越来越庞大的网民群体。
评论时间:2006-04-17 13:14

无可无不可(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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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意不代表民意,那代表民意? 中央文件?政府政策?专家学者讲话?
评论时间:2006-04-16 23:01

向善若水(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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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楼主先生,用你的矛戳你的盾喽.既然网意不能代表民意,且您认为ZF也不必在意"网意"!那您在此发表的高论是否属于网意?如是,政府便不会顺你这个"网意"去民间体察啦!不过,上不了网的农民一定要在能上得了网的少部分"资产阶级"的带领下才能发挥其能动性!这一观点要顶一下.
评论时间:2006-04-15 21:32

崔书君(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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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评论时间:2006-04-15 20:16

网意确实代表民意(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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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意反应了一部分民意,因为一般的民意更容易被ZF控制
评论时间:2006-04-15 14:06

lok(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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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意代表了民意。网意比任何其他形式的意见更大程度的代表了民意,如果网意不能代表民意,请问现在还有什末可以代表民意的?在网络到来之前我从来听不到人民自己的意思。起码我发现网络上的民意更贴近我们的意思,而不是别的“代表“的意见。
评论时间:2006-04-14 18:59

詹鹏(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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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同的声音就是进步的开始,支持继续发展下去,杜绝关起门来少数人说一不二,这是垄断之声,独裁者之声,有辜负民意之声,也是可悲可耻可恨之声,甚至有些是背负历史罪名之声。深圳“有话问市长”很受欢迎,可在这个平台自由发表意见,,深圳市民太幸福了。我相信深圳的领导层是有这个智慧和勇气再创全国榜样。
评论时间:2006-04-14 18:01

崔书君(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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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joe兄: 是的,这样说还可以,是有一定条件的,但这个条件限制不能抛开。如果单单说“网意能代表民意”,应该是指没有条件的。 比如说,我可以说,当宇宙中只有地球上有人(或相当于“人”的高级生命),地球人可以代表宇宙。可惜不是这样,最起码谁也不能证明是这样。
评论时间:2006-04-14 17:29

Joe(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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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条件下网意可以代表民意,那就是网民占全体成年人的90%以上时。各位以为然否?
评论时间:2006-04-14 17:16

崔书君(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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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汽水兄: 我没有质疑人大代表制度,但对个别人大代表是质疑的。谁也不代表法律,谁也不代表道德。 网民虽然叫民,但这个“民”不一定是“人民”,更不能代表“人民”。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们说贪官、罪犯算是人民的敌人。那么假如贪官上网也该叫网民吧,罪犯上网也叫网民吧,日本鬼子上网也叫网民吧,他们都能代表人民吗? 网民是一种状态,不代表品质。只要有条件,只要他愿意,全世界的人都可以上网,都可以是网民,那么假如说他们可以代表民意。那还不如说,是人就能代表民意。 再比如说,我现在也上网了,也是网民,也代表民意了,你怎么还反驳我? 你也上网了,也是网民。我也上网了,也是网民。 那么我们现在网意发生矛盾了,到底哪个代表民意呢? 没法说吧,呵呵
评论时间:2006-04-14 16:49

崔书君(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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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jane兄: 我没有说网意不是民意的一部分,但它不能“代表”民意,请您把文章读完。 当然,网上确实可能有更真实的声音,但也同样可能有虚假的,扭捏作态的声音。有真也有假,同现实一样。 当然,任何群体都有好人有坏事,有说对的有说错的。
评论时间:2006-04-14 16:42

汽水(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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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这篇文章是不是也可看成对我国人大代表制度的质疑喽?
评论时间:2006-04-14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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