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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不该只维护消费者 |
2007-03-15 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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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不该只维护消费者 “维权”不是“维全” 崔书君(孔丙己) 3.15又到了,媒体又是一片讨伐声和打官司的“加油声”。 消费者权益日当然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对此很多人一定是抱着认可、理解的态度,甚至有的人呼吁要对消费者这样的“弱势群体”不但要给予同情,还要给予赞助,无偿帮助取证,维权和打官司。当然,持这些观点的人的出发点和善心是应该肯定和赞赏的,但是,他们却混淆了一点,那就是“弱者”不等于“受害者”。 消费者不一定就被"侵权",不一定是"受害者"。笔者说这话,不表明笔者是那些不诚信,不守法的商家的"帮凶"。但笔者是理性的。因为有些消费者所反映的问题还没有被鉴定,还没有被判断,还不能说就是一个权益受侵犯的消费者。到底是不是产品质量有问题,还需要请法定部门鉴定质量。人们习惯观念中的"弱者"就是就是"受害者"就是好人,"强者"就是"侵害者",就是坏人。相比之下,不管谁是正确的,有理的,消费者就是"弱者",商家就是"强者"。 可惜,这个观点太主观,是不正确的。就好比,我们一提到农民,就认为一定穷,一定善良,可是农民里也有坏人。一提到商人,就认为一定富,一定冷漠,可是商人里也有好人。当一个农民和一个商人面对面,商人把农民打了,商人当然违法,可是放农民把商人打了,农民也是违法的。正确与否,合法与否是和强弱没关系的。 所以,消费者权益日也不是一定要站在消费者一面,维权不是维护全部的消费者,“维权”不等于“维全”,不是只看谁没钱,谁弱,就帮助他维护全部。 这就好比在打官司时,法官不能看谁像坏人,谁像好人,就直接认定,也不能就依此免除起诉费,取证费,路费等各项费用。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人人都享有同等权利,那么谁的费用也不能要了。如果那样,被以为是"恶者"的一方如果是"善者"岂不要吃亏?更何况,以"察言观色"的方式判断谁善谁恶只能出现在古代的办案中,通过这样的方法能取得成功也只能在"好人坏人一眼认出"的脸谱化的旧影片中。话说回来了,如果能一眼认定谁好谁坏就用不着打官司了。 所以在判断一个案子前是一定要平等地按常规向原告一方收费的,相关的做证程序也只有自己花费。俺结再让违法方赔偿。 由此笔者想起了古代的邮寄信件是向收信人收费的,其实这是不合理的,如果有人故意让谁吃亏,一古脑给他发了几百几千封信,自己不花钱,收信人可就"破费"了。所以后来就改成了邮信人付费。而现在法律也是谁起诉谁举证,谁打官司谁花钱。获得赔偿是结案后的事。 在这个3.15消费者权益日说这些话容易引起批评。但是,我们要知道,虽然这是个帮助消费者的日子,但我们要对付的是那些不诚信,不守法的商家,而不是对所有商家都敌视,也不是不让消费者花一分钱,维护和赞助消费者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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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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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5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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