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与“一曝三百六十四寒”的矛盾 崔书君 每年的3·15应该停止维权投诉,而作为消费者权益的“休息日”。说出这话一定会引来一片哗然。 其实,所谓“消费者权益日”本身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甚至是善意的谎言。就像戒烟日、节水日等一样,根本就不是一天能解决的事。消费每天都在进行,坑害消费者的事也每天都在发生,并且受理咨询、投诉、解决本来就是相关部门每天的责任和工作。当然,作为一个全世界的节日,我们不该视而不见。更何况,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里,善于遗忘的人们总该有个纪念日来提醒一下我们的漠然的心。所以从纪念角度又不能取消消费者权益日。 问题是,消费者都集中在3·15这一天来投诉,会造成人满为患,难以解决。更重要的是消费者平时到消协投诉,但消协只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还有待加强。于是,就造成了“一曝三百六十四寒”的扎堆现象。 每年3·15都喊着“天天3·15”,实际上仍然休息三百六十四天,工作一日,这是个矛盾。笔者的意思是,是否能改变一下“传统”,颠倒一下,让平时的三百六十四天都像3·15这天一样地重视和接受投诉,本来这就是他们的工作,而且这样分散开来也能缓解他们的工作压力。而反过来让3·15这天停止维权投诉,作为“休息日”。消费者不必这一天投诉,相关部门可以半休息半工作,甚至娱乐性地工作,那就是利用这天来整理一年来的工作,甚至各个部门也像中央电视台3·15晚会那样自己也举行晚会,并且欢迎消费者参加。在这个日子里,汇报、总结、公布,曝光、揭露,甚至我们适当地悲伤一下,感动一下,庆祝一下。 这样做一举多得:让维权工作更加轻松有效,让消费者不必排队,既让平时的工作紧张而有序,又让消费者权益日成为一个真正的节日,起到一个真正的纪念作用。这样一来,平时我们消费者不会苦盼着3·15这一天,而3·15这一天又像过除夕一样地欣喜和兴奋。希望不要再出现“天天3·15”与“一曝三百六十四寒”的悖论。 |